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检察(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工作踏实,服从命令,严守秘密;
2、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中文专业(司法、公安学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无残疾,裸眼视力1.0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限寻乌籍。
三、人员性质:
所聘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四、人员待遇
待遇:1500元/月,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保险约500元/月,单位负担部分由检察院额外缴交。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6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07室)
3、须带个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2:00。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地点:县城北新区(罗坝)小学。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笔试内容:
①法律基础知识、②《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③寻乌县情、④作文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并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经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检察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 乌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