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通州区城管局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阅读:1203 次 日期:2017-05-15 1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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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卫保洁工作,充实我区环卫工人队伍,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20名、川姜转运站清运辅助工5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环卫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道路清扫保洁工要求男性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清运辅助工要求男性,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龄为35岁(含)以下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上的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或城关镇医院体检合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19日。

2.报名地点: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115829。

3.报名方法:有意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2016年已报名登记人员以重新报名为准),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有驾驶技能的可提供驾驶证。对所带证件审查合格者方能报名。

(二)考试采取统一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小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统一组织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

(四)政审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报名先后顺序分批录用(有驾驶技能同时又自愿到一线工作的优先考虑)。由劳务公司与新聘人员签订一年制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合格者可以续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对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区人社部门核定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后按区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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