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要求,现将我市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时间:
5月22日(周一)下午2:30-5:00
5月23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地点:韶关市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事大厅。
(三)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名单见附件1。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未列入名单、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招录人数1︰4比例的考生,可在自愿基础上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作为面试递补人员。
(四)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的审核材料见附件2。
(五)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凡有关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递补审核对象。笔试成绩、排名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我市体能测评安排在资格审核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核时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面试时间为6月上旬,面试地点及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电话变更请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并密切关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和面试的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和面试考场,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二)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 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