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来源: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阅读:1496 次 日期:2017-05-16 14: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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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20日—21日在东坡区东坡中学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室,凡身份证、准考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代身份证)不齐全不真实者,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在进场时将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检查。

2、根据人社部通知,考生必须于开考前30分钟抵达考点,开考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开考120分钟以后才能交卷离场。

3、应试人员所带的资料、书籍等物品(除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外)必须统一保管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准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带入考场的必须将其关闭后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

4、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传抄、夹带等违纪作弊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5、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试卷代码异常(试卷代码未填涂、错填或与试卷代码登记卡上不一致)或抄袭、被抄袭等导致的答卷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6、考试期间,将对每间考室进行摄像并全程监控,同时在考点设置无线电监测车、金属探测仪、手机屏蔽仪和监考大师等设备,一旦发现作弊等,将按人社部令第31号从严处理。

7、《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伪造身份证、代考、组织作弊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为此,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勿抱侥幸心理。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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