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深圳市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1201批次)笔试、资格初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已顺利结束。现就我局开展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考察对象
报考职位编码为1201C001-1201C067且体检合格的考生。
二、集中讲解资格复审和考察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我局定于2012年6月20日,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综合楼1、2号阶梯教室,分批组织报考我局1201C001-1201C067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现场讲解资格复审和考察的工作安排、内容、须提交的材料、填报要求等,并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等手续。
(一)具体安排
1、下列职位考生,于6月20日上午7:30-8:00报到:
职位编码:1201C001、1201C002、1201C003、1201C004、1201C005、1201C006、1201C009、1201C012、1201C014、1201C015、1201C016、1201C018、1201C019、1201C020、1201C022、1201C023、1201C024、1201C025、1201C026、1201C029、1201C033、1201C034、1201C036、1201C037、1201C040、1201C041、1201C044、1201C046、1201C047、1201C049、1201C050、1201C053、1201C054、1201C055、1201C057、1201C058、1201C060、1201C061、1201C063。
2、下列职位考生,于6月20日下午13:00-13:30报到:
职位编码:1201C007、1201C008、1201C010、1201C011、1201C017、1201C021、1201C027、1201C028、1201C030、1201C031、1201C032、1201C035、1201C038、1201C039、1201C042、1201C043、1201C045、1201C048、1201C051、1201C052、1201C059、1201C062、1201C064、1201C065、1201C066、1201C067。
上午、下午报到时,“应届毕业生”考生(含2010、2011年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1号阶梯教室报到集中;“社会人员”考生(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在2号阶梯教室报到集中。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不可由他人代替。
2、请考生提前下载本通知全文及附件1-4,携带至现场。其中,附件1《聘任公务员信息采集表》须事先填写完毕,现场提交;附件2-4,由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填报要求。
3、我局将现场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请“社会人员”考生事前确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名称,以便现场填写顺利进行。
4、考生须自带纸、笔,做好讲解记录。
三、提交资格复审和考察材料
考生须于7月1日-20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市公安局大院7号楼407室;联系人:曾静、张宇博、陈华;电话:0755-84464366、84465051)。
(一)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每份材料须按清单的顺序整理叠放并用活动夹子夹好。
2、招考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应届毕业生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其中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已经办理了就业派遣手续,且属2010、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深圳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或者属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交材料。
招考对象要求为“不限”的,按考生的实际身份(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
(二)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2010、2011年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1)报名表(6月30日前可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补打,逾期将不再开放此功能)。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属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以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如属户口已迁往毕业院校的深圳生源考生,还须提交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派出所开具证明(原件);如属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还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深圳户籍一方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但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暂不提供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2年4月12日及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推荐表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未就业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落款时间须为2010年9月1日之后的,若为2010年9月1日之前的,还须提供其他有效的暂缓就业手续。
(5)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交就读院校开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原件)。
(6)《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员政审考察表》(原件,双面打印,贴考生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及其他政审考察材料。
(7)计划生育材料(原件)。
(8)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人员考生:
(1)报名表(6月30日前可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补打,逾期将不再开放此功能)。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以大专学历或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如属户口已迁往市外的深圳生源考生,还须提交原户口底册复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盖公章或者原派出所开具证明(原件);如属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还须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深圳户籍一方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全日制学历的还须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2年4月12日及以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聘任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查表》(原件,双面打印)。
(5)《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员政审考察表》(原件,双面打印,贴考生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及其他政审考察材料。
(6)计划生育材料(原件)。
(7)个人人事档案(原件)。
(8)与职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材料
计划生育材料是指按照《关于印发<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深卫人发〔2012〕54号)及《关于启用新版计划生育证明的函》(深卫人函〔2012〕92号)的要求需提交的《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于6月25日前将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电子文档(小于100KB),以“职位号+本人姓名”作为文件名(例如“1201C001-张三.jpg”),发送至电子邮箱szzj1201@126.com。
2、资格复审和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定期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203.91.57.22/),随时关注我局有关工作的通知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深圳市招考公务员附件
注:《深圳市招考公务员附件》来源于深圳市考试院网,最近更新:6月15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聘任公务员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doc 、《聘任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查表》.doc 、《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的文件。《深圳市招考公务员附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