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镇远县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工作人员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
各工作部门党委、党组、支部,黔东工业园区工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遴选5名镇远县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为做好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镇远县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是中共镇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镇远县监察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本县国家公务员和纳入参公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2012年6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镇远县纪委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陈彦羲 联系电话:5722076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结束后,对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镇远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3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的内容:
1、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与拟任纪检监察岗位相适应公文写作的能力;
3、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由县纪委监察局及组织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如达不到3:1的比例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程序后,因故出现缺额时,视为自动弃权,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总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进行“德、能、勤、 绩、廉”方面的考核(政审)。对获得“中心”资格准入初步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及组织部门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并形成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中心”干部正式人选名单。同时进行公示七天。
(六)调动
公示后,未发现问题的,取得“中心”干部资格,按照干部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镇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镇远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5日
镇远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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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6月5号。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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