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招生简章规定,我校组织专家组对在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的考生进行了复议。现对2017年自主招生初审申诉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5月16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
欢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继续在提前批次和本科一批次报考北京语言大学!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03943。
监督举报电话:010-823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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