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安市志丹县延安市特岗 公告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阅读:2502 次 日期:2017-05-19 1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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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制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 [2017]168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延安市编制办、延安市财政局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0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

二、招聘专业、数量和岗位(详见2017年志丹县特岗计划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学前教育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类专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在2017年7月20日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需求专业要求相同。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志丹县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6.学前教育具体含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教育、音乐学、教育学、美术教育、美术学、舞蹈学专业。

7.延安市户籍。(延安市户籍的按2017年5月1日前为止审定;应届大学生以户籍迁移证迁往地为准审定户籍,在资格复审时审定。)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招聘按照公布需求、网上报名、网络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省教育厅将于5月中旬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报名。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3.网络资格审查。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网络资格审查由志丹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教育、人社、公安、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4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

4.现场确认审核。从县教育、人社、公安、监察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告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5月25日至27日18:00,在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审核有关事项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往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初审应持网上打印的《特岗教师报名表》、毕业证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信息、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验证信息或考试成绩单、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分两步走,即考前进行身份验证,报考者应持网上打印的《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介绍信、学员证、获奖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与报考者签订报考承诺书,待毕业领取相关证件后再进行资格确认,后期资格确认中发现资格不符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志丹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6月14日至6月17日24: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现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岗位计划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进行公示。

5.笔试。笔试成绩占招聘总分值的50%。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音乐、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日)。

按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音乐、学前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志丹县特岗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

6.面试。由志丹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招聘总分值的50%(根据专业确定面试内容)。按岗位根据笔试、面试汇总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提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志丹县特岗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

7. 体检。体检人员确定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

8. 资格复审。志丹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持特岗计划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档案、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持志丹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志丹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2017年志丹县特岗 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按照岗位依据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岗位依据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

9.补录及签订合同。2017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25日前赴志丹县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志丹县特岗 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补录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8月15日前,县特岗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拟聘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8月25日前,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和聘用情况、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10.集中培训。8月份,志丹县教育局根据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是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11.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报到,到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志丹县特岗 相关工作将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公告,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随时查看志丹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zhidan.gov.cn )。

五、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出部分由志丹县财政承担。志丹县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等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志丹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志丹县教育局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志丹县政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志丹县教育局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志丹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志丹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附件:

2017年延安市志丹县特岗计划岗位需求表

2017年志丹县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

(借章)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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