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中心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4499 次 日期:2017-05-22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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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市事业单位遴选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积极改善我县扶贫开发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遴选名额

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四、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工作、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确定为遴选人员

1.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gzzn.gov.cn)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生须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后,自行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遴选职位表进行填报。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教育系统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填写年度考核结果、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地考生要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表》一份,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会计资格证明。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9点-2017年5月25日18点。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南北大街头桥)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如不到1:3比例,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拟调人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员;

(5)岗位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报考人员与遴选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纪律监督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2017年6月5日9:00-2017年6月6日18: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超出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遴选只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遴选领导小组派出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主要考察遴选人员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和扶贫开发业务基本技能方面的表现,调阅干部档案,对考察对象分别形成考察材料及汇报材料。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提出遴选人员报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公告。

(五)公示与调动

1.公示。拟遴选人员须分别在遴选部门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公示期间内若有拟聘人员放弃的,按遴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进行公告。

2.调动。拟聘人员进行公告期满无异意,拟聘用人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六、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遴选工作人员在办理调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遴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851—36222204

七、政策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遴选工作小组公布有关事项,均通过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zn.gov.cn)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851-36222212

联 系 人:张洪富

本次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项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

2、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公开遴选项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镇宁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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