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911 次 日期:2017-05-22 14: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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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上海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55分(含35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录取时除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专业,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3、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专业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日语,该专业计划单列,不作内调,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5、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7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年8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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