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认定阶段)
来源: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阅读:18702 次 日期:2017-05-24 1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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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人员范围 工 作 内 容 地 点 备 注
5月7日上午 报名参加“市考”人员 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简称“市考”) 以准考证为准 9:00-11:00
5月16-18日 报名参加“市考”人员 参加“市考”,拟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查询考试成绩,了解认定相关政策(网址:www.tjgspx.cn)
5月20日-21日 报名参加“国考”人员 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 以准考证为准
5月23日-6月15日 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国考”合格人员及“市考”合格人员 申请人员网上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 (网址:www.tjgspx.cn),完成思想品德鉴定和体检 体检应在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 体检人须空腹、带身份证、粘有照片的体检表、体检费
6月15日上午10:00 至6月30日下午16:30 (网上申请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申请人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时打印《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 (网址:www.tjgspx.cn)
6月19-23日(“市考”合格人员) 6月26-30日(“国考”合格人员)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申请人按照《2017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提交申请确认单》上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市行政许可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领取受理通知书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必须本人于规定时间段到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错过规定时间的申请人请于6月29日、30日集中办理
7月20日开始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申请人领取认定结果和资格证书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地址:河东区顺驰桥下 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受理告知书(均为原件) 代领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注: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流程,将依次发布每一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申请人可登录www.tjgspx.cn查询相关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事项,请申请人自行咨询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83215219)。

更多信息请查看 天津市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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