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审合格考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厅〔2017〕168号)文件,为做好我县特岗教师招考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审对象
报考2017年略阳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集中在原略阳三中院内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凡未按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的资料
(一)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
②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⑤无就业单位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⑥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申报建档立卡户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村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身份证明并加盖县扶贫办确认公章的有效材料。
(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
②本人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各复印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学生证;
④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a4纸复印)必须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⑤申报建档立卡户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村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身份证明并加盖县扶贫办确认公章的有效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2.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特岗 后续事宜请关注“陕西特岗系统”、略阳县政府网。
联系电话:0916-4822403
略阳县县特岗 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