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2017年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办法
来源: 阅读:1397 次 日期:2017-05-26 17: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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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开、公正、合理、有效地开展对局机关科室、学区、直属学校的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根据县纠风办《x县~年效能行风综合评议的办法》精神,制定本方法。

一、对局机关科室的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

㈠评议内容

1、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将上级有关部门及局党委各项有利于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有关规章贫嚷涞绞荡γ险嬷葱芯中苄蟹缃ㄉ璧母飨钪贫取⒐娑ā?br>

2、是否抓好本科室内部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切实巩固效能行风评议工作成果,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的反弹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是否积极履行本科室岗位职责,及时、高效地完成本科室年度工作任务。

3、是否认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制止不廉、不勤、虚设制度等现象和“吃、拿、卡、要”不良行为,科室成员是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被投诉的人和事。

4、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办事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顶”等现象,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执法是否客观公正、秉公办事,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正现象。审批事项是否真正减少,时限是否真正缩短,服务承诺是否真正履行。

5、效能建设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四条禁令”的现象,对群众批评意见、举报材料是否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使上访、信访、举报明显减少。

㈡评议方法

局评议小组将印制《x县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问卷测评表(局机关科室)》(表一),分发给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学区干部、直属学校正、副校长进行评估量分。测评表满分为100分,每项内容按四档依次记25分、20分、15分、10分,测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优良,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下同)。局党委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30%,学区干部、直属学校正、副校长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70%。

二、对学区的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

㈠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执行局效能行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效能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计划和工作安排。

2、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局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理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认真搞好与乡镇政府的教育衔接工作。

3、是否积极履行学区岗位职责,全面做好本辖区教育管理、政工、财务、招生考试、纪检监察、工会、勤工俭学、教科研、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等工作,将上级各项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是否严肃执行政策,坚持原则,处事是否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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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认真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学区成员是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坚决制止不廉、不勤现象和“吃、拿、卡、要”不良行为,办事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顶”等现象,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是否存在被投诉的人和事。是否认真加强本辖区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开展治理“三乱”等整治活动,辖区内教师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带生、乱兼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悖师风师德的行为。

5、是否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和辖区内所属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6、是否积极做好本学区的信访工作和上级转办信访件的处理、报结工作,是否存在因信访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教师集体上访的情况。

㈡评议方法

采取评估量分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分发《x县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问卷测评表(教育学区)》(表二)给局党委班子成员、局中层干部(正、副科长)和所属学校校长(正、副校长)进行评估量分。局党委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20%,局中层干部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20%,所属学校校长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30%。局评议小组还将根据《x县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检查打分表》对学区开展行风建设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按30%的比例折算。问卷测评分加上检查打分为各学区的最后评议分。

一、对直属学校的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

㈠评议内容

1、学校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有无对教师、学生以及家长的“吃、拿、卡、要”不良行为。学校每学期是否都开展财务检查,全面实行校务公开。

2、是否制定科学的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否切实杜绝乱收费、乱办班、乱带生、乱兼课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教育不正之风,学校有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是否存在被投诉的人和事。

3、是否注重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各项教学计划和教科研措施是否落实,教学质量是否居同类学校中上水平。

4、是否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发现并予以整改,有无因学校、教师监管不力而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

㈡评议方法

采取评估量分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分发《x县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问卷测评表(县直属学校)》(表三)给局党委班子成员、局中层干部(正、副科长)进行评估量分。局党委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30%,局中层干部评估量分所占比例为30%。局评议小组按照《x县教育系统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检查打分表》内容对直属学校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问卷测评分加上检查打分为各直属学校的最后评议分。

二○○五年六月三日( 励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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