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计划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
除满足普通计划的所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人口;
2.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婚和未就业的子女;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的身份确认主要依托县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2014至2016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仍然享受此政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洞口教育科技网上下载并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审批表》后分别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县民政局和县扶贫办审查签字盖章。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科技网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7年6月5日8:00至6月20日18:00。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dkrs.gov.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网报系统的报名登记表,没有打印好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确认地点:洞口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
(1)普通计划:报考人员本人需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按职位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报考人员本人需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审批表、毕业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按职位确认报名信息,并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此类招聘人员须承诺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可放宽到1:2。个别特殊专业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降低学历层次)。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建档立卡贫困户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其余下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对应的普通计划;男女分招的职位如一方报名人数未能满足计划数开考比例要求,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另一方。
(2)笔试内容:(见附表二)
(3)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7月6日至13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面试入围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表二)。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科技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分配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体检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0739-7236385(县人社局事管股)
0739—7234212(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举报、投诉电话:0739-7236387(县人社局监察室)
0739-7234217(县教育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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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2017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 计划与职位要求
附表二:2017年洞口县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一览表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