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阅读:968 次 日期:2017-06-01 15:07:3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的实施,制定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11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于2012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验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4名: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2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师1名;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2名;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1名;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1名;

市场营销专业教师1名;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1名;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1名;

智能制造技术专业教师1名;

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2名;

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教师1名;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师1名;

数控技术专业教师1名;

思政专业教师2名;

英语专业教师2名;

数学专业教师1名;

体育专业教师1名;

就、创业专业教师1名。

(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凡与招聘单位现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或与在职人员及配偶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7 年6月1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hqgtz.com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8:00至 6月16日18:00

本次招聘,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可在提交资格审查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6月12日8:00至6月18日18:00

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六、综合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60%, 教育综合知识占4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6月28日8:00至6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7年7月7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2日 9:00至16:00

资格复审地点: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三层E区多媒体教室(河东区八纬路103号)

资格复审材料:

1.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本人简历

8.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面谈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七、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hqgtz.com);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28775812、28775808、23140080-8306

监督电话:28775857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06月01日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天津市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