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考须知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阅读:1298 次 日期:2017-06-01 15: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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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是否可以兼报?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限报一个岗位,不可以兼报。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非津生源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点击查看)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45元/人,面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7年6月12日到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6、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教师资格证及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7、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

8、体检工作都有哪些规定?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机构加盖公章。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初检、复检、鉴定不得在同一体检机构进行,且承担复检或鉴定任务的体检机构必须属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

9、如何进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幼儿教师的,不予聘用。

10、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市和区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11、关于考试辅导教材的问题

北辰招考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本次招聘考试辅导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辅导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12、分配及工资待遇等的问题

此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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