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义务工作者协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阅读:1177 次 日期:2017-06-05 09: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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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区义工协会已承接多个项目,因业务发展需要,越秀区义务工作者协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义务工作者协会(简称越秀义工协会)成立于2004年,由越秀区民政局、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行政支持。协会共吸纳了65个会员单位,会员超过10万人。多年来区义工协会创新义工协会运作模式,采取项目运作的方式,盘活社区义工服务资源,先后开展了“情暖越秀健康行”、“情暖越秀公益行”系列活动,为辖内50余万人次提供耐心细致的贴心服务,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与好评。近几年来,越秀区义工协会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志愿服务银奖、广州市志愿服务十大杰出集体、(全国)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广东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协会直属义工队伍先后有80多人次获得省市区各类荣誉。近年来先后承接了社工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长者乐安居—越秀区科技助老联动项目、“爱相伴·乐晚年”长者关爱服务项目、区社会组织年报报告形式审核、越秀义工培训基地等多个服务项目。

二、招聘范围、人数、对象和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副秘书长、一名会计。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义务工作者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一)招聘范围、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副秘书长1名、会计1名。

(二)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市居民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 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职位表》规定的具体条件。

(2)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公示前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无此证可不提供)鉴定证明。

(3)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4)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请下载《广州市越秀区义工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考生承诺书》(附件3)并详细填写,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

2. 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至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

3. 报名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6楼办公室。

4. 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此证可不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2)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为2017年6月中旬,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内容主要是公共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社工专业知识、财务管理和民非财务制度等。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5的比例,则以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3.面试地点和时间:初定2017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四、有关说明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

(二)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式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越秀区义工协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1.副秘书长:税前每月基本工资1900元+岗位工资2500 +绩效1500元;

2.会计:税前每月基本工资1900元+岗位工资2000元+绩效1000元;

3.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4.员工福利包括培训、年度体检、参加各类交流活动等;

5.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义务工作者协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762795。

附件1-1:越秀区义务工作者协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1-2:广州市越秀区义工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3:考生承诺书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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