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招考办致全市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阅读:788 次 日期:2017-06-05 1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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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考生:

你们好!

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8日举行。我们向即将赴考的莘莘学子表示热烈的欢迎!希望考生们沉着应战,考出水平,实现自己的大学梦。

全国普通高考是国家级教育统一考试,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制度,必须坚持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多年来,我市的普通高考在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广大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了高考的公平公正,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有各学校、各考点、全体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更有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我市今年普通高考将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一是考生入场时将使用指纹验证设备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二是各考点将启用无线电作弊防控系统;三是部、省、市、区、考点将全面实施五级网上巡考,高清监控;四是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这些都是打击高考违规舞弊行为的有力举措,是维护广大考生正当利益,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的实际行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希望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端正考风,遵守考纪,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考试过程中,请各位家长不要在考点周围聚集逗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有关法规,予以取消成绩或移交公安机关惩处等处罚。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思想,轻装上阵,考出优异成绩。

最后,祝全市考生朋友身心健康,高考成功!衷心感谢各位考生、家长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4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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