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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920 次 日期:2017-06-06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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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加强牧野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牧野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其中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区属学校教师50人,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办事处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一览表》、《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办事处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6日,在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www.xxmyq.gov.cn)发布公告。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考生人像和指纹信息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院内区政协二楼书画苑。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报考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和办事处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报考区属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两级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

(3)从新乡市牧野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牧野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

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招聘公告下方附件,或从新乡市牧野区政府网站“文件下载”中下载,填写后用a4纸打印。)

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www.xxmyq.gov.cn)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新乡市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牧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1.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一览表

2.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3.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办事处所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4.2017年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乡市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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