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市妇联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5人。
哈尔滨市妇联托幼实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
哈尔滨市妇联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
(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
(三)哈尔滨妇女网站:http://www.hrbwomen.org.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以报名日期为准;
4.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体检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妇联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妇女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妇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妇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4695343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社局及哈尔滨市妇联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 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 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社局、哈尔滨市妇联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妇联
2017年5月25日
点击下载:以下全部附件
2017年毕业生证明.doc
2017年哈尔滨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确认承诺书.doc
诚信承诺书.doc
代领笔试准考证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