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沧源县人民政府 阅读:1629 次 日期:2017-06-07 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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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发〔2017〕50号)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编办政府购买性岗位的批复》(沧政复〔2017〕1号)精神,为确保我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吴建远县委编办主任

副组长:李志远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肖光明县委编办副主任

成员:罗文龙机关股股长

吴应华事业股科员

杨娟机关股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公开招聘的统筹协调工作,严把工作程序关,组织做好笔试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编办综合股,由罗文龙具体负责招聘材料的起草、审核及整个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及数额

驾驶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沧源县户籍,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勤恳务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以下人员可予以优先聘用:

1、有单位部门服务经验的优先;

2、沧源县世居少数民族优先聘用;

3、具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有从事过驾驶行业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者优先。

4、为本县社会经济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或在职干部职工的未就业家属、子女。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因酒驾在交警队备案的人员,受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照、证件和3张免冠正规近照(2017年6月7日至12日),到县委编办综合股(县政府一楼)领取《沧源县委编办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填报。

(二)笔试、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新交通法规》和《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分)。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内容为文秘、公务安全用车等相关知识(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分);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察结束后,县委编办将于2017年6月16日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试用(2017年6月19日至23日)。

(五)考察

新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内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学。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委编办与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罗文龙联系电话:7124177、13708836168

中共沧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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