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按照丰台区2017年选聘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人员实施方案,经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核等工作环节,现将考生综合成绩及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7年6月9日起至6月16日止。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选聘乡镇组织部反映。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258243
花乡 63771097
卢沟桥乡 63817571
王佐镇 83316344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