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周市镇教育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学科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昆山市户籍,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且参加2017年昆山市中小学 笔试,成绩合格(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音乐学科不要求达合格线)的报考人员,符合本次招聘及岗位规定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职位表《2017年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专业目录参考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8日 9: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区三楼精英广场
报考者需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寸照片2张,《周市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止,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计为工作经历)。
考生无需提供参加2017年昆山市中小学 笔试及笔试成绩的证明材料。但在报名时在报名地点报名处现场验证参加考试情况及考试成绩。
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一职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1.开考条件。同一职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两日内到报名处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的任何改报申请。
2.考试形式: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环节,根据2017年昆山市中小学 笔试成绩,同一职位按照招聘职数1:3比例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附加分(按实计算)。
附加分为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周市镇公办中小学任代课教师的,且现仍在岗,每代课1学期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开具,在报名时现场提供。
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微型课以昆山市各学段学校现行使用的学科教材为面试内容。备课45分钟,微型课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音乐学科、美术学科另需进行技能测试。音乐学科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美术需自备绘画材料,现场创作一幅命题画,创作时间40分钟。微型课和技能测试分数占比分别为60%,40%。
面试按岗位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告。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者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查、录取和聘用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试成绩、体检、资格复查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同一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拟录用人员选择招聘单位,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咨询电话:57623692、57627825。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55137171。
本《简章》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文卫办负责解释。
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