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市信宜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阅读:1773 次 日期:2017-06-10 14: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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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信宜市教育局、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市直、乡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教育和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

4.年龄18-35周岁,部分岗位为18-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8:30至2017年6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9:00—7月7日17:30,请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 该次考试,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区等四市(区)联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官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按《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6月27日—6月29日期间到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新尚路60号3楼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报名时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卫生类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教育类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和成绩单),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 (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技”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信宜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卫生类、综合类)。

2.教育类岗位服务满3年后可在信宜市内调动,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信宜市。

3.被聘用者属医护人员的须在被聘用之日起3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7.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0月31日,只可递补一次。

8.本公告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9.联系方式

①信宜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8-8815211,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60号三楼;

②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668-8814674,

联系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市教育局三楼;

③信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668-8879221,

联系地址:信宜市中兴二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9日

附件:

1.信宜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教育类)

2.信宜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卫生类)

3.信宜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综合类)

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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