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2012年招聘教师专业素质测试方案
来源:泸西县教育网 阅读:1561 次 日期:2012-06-23 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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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泸西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方案》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县今年参加专业素质测试的测评人数和学科特点,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确保专业测评的科学合理性和客观公正性,经专业测试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拟制定《泸西县2012年招聘教师专业素质测试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人员(略)

二、专业测评时间和地点

1.测评时间: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时起。

2.测评地点:泸西县泸源中学

三、专业测评方式

1.艺术科类考生测评方式为专业素质的技能技巧量化测评和现场专业问答等;

2.文化科类考生测评方式采用课堂讲课和现场问答等进行量化测评,时间30分钟(讲课控制在25分钟之内,现场问答控制在5分钟之内)。

四.专业测评内容

1.艺术科类考生测评内容

①音乐:歌曲演唱(清唱),舞蹈表演(自编、自演、自带伴奏),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练耳试唱(听音乐试唱)和乐理知识问答等。

②体育:参考高考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测评。篮球(运球技巧、行进间上篮、中距离投篮、战术配合),体操(自由体操、武术套路(自选)),田径(100米跨栏、三级跳远、滑步推铅球)和体育常识问答等。

③美术:素描、水彩、速写、书法和专业知识问答等(所需原料、工具自备)。

2.文化科类考生测评内容

①初中:根据所报岗位和学科,参照当地初中三年级现行教材(人教版)作为测评素材(计算机(云南人民出版社)、地理、生物为初二教材)。

②小学:根据所报岗位和学科,参照当地小学四年级现行教材(人教版(信息技术为云南人民出版社))作为测评素材。

讲课的具体内容将在考前头一天的考务工作安排会议中,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招聘工作负责人现场抽定,并在当天18点前挂在泸西教育网(http://www.lxxjy.net)和张贴在泸西县教育局宣传栏处。

五、测评人员情况

按照红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的泸西县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和进入专业质素测试人员名单。

1.教师岗位设置共35个。其中,高中体育1个,初中语文1个,初中数学1个,初中英语2个,初中物理2个,初中化学2个,初中生物2个,初中政治2个,初中历史2个,初中地理2个,初中美术1个,初中计算机1个,初中音乐1个,小学语文3个,小学数学3个,小学英语3个,小学体育1个,小学美术2个,小学计算机1个,小学音乐2个。

2.参加专业素质测评有119人。其中,高中体育1人,初中语文5人,初中数学5人,初中英语6人,初中物理6人,初中化学6人,初中生物6人,初中政治6人,初中历史7人,初中地理7人,初中美术5人,初中计算机5人,初中音乐4人,小学语文13人,小学数学9人,小学英语9人,小学体育5人,小学美术6人,小学计算机5人,小学音乐3人。

六、测评考点设置

1.考务办公室1个(设在泸源中学阶梯教室)。

2.考场设置:本次测评考场共设9个测评组。每一个测评组均设一个测评室(测评场地)和一个候考室。测评室内设有考官席、统计员席和监督员席,候考室内配备2名工作人员。

3.测评室安排

①艺术科类考生共设3个测评室

第一测评室(音乐):初中4人,小学3人,共计7人(测评顺序按初中、小学进行)。

第二测评室(体育):高中1人,小学5人,共计6人(测评顺序按高中、小学进行)。

第三测评室(美术):初中5人,小学6人,共计11人。

②文化科类考生共设7个测评室

第四测评室:初中信息技术5人、小学信息技术5人,共10人(测评顺序按初中、小学进行,考官随测试科目的更换而更换)。

第五测评室:初中语文5人、小学语文13人,共计18人(测评顺序按初中、小学进行,考官随测试科目的更换而更换)。

第六测评室:初中数学5人,小学数学9人,共计14人(测评顺序按初中、小学进行,考官随测试科目的更换而更换)。

第七测评室:初中英语6人、小学英语9,共计15人(测评顺序按初中、小学进行,考官随测试科目的更换而更换)。

第八测评室:初中物理6人、化学6人,生物6人,共计18人(测评顺序按物理、化学、生物进行,考官随测试科目的更换而更换)。

第九测评室:初中政治6人、历史7人、地理7人,共计20人(测评顺序按政治、历史、地理进行,考官随测试科目的更换而更换)。

4.候考室安排

候考室的功能是为考生提供抽签、休息、候考、用餐等用。其中,艺术科类测评室(体育为学校运动场地)和候考室随专业测评与现场问答测评进展而交换使用,其它文化科目候考室固定不变。

5.时间安排

①所有工作人员2012年6月24日上午7:20必须准时到达考点并上交通讯工具;7:30计算机操作员、材料收集员、监督人员、引导人员抽签决定测评组别;引导人员7:40到指定点带领考生进入考生候考室,收缴考生与讲课无关的工具(包含通讯工具)等,并对考生做相应安排;7:45组织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8:00准时把考生带入考场。

②考生2012年6月24日上午7:25准时到泸源中学教学楼大门口集中点名,7:40跟随引导人员进入考生候考室进行抽签(以身份证和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抽签凭证)决定测评顺序,并按抽签顺序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考室外等候,下一人测评结束后入场听取公布的测评成绩和领取测评成绩单,考生得知分数后,即刻离开考点。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考生。

6.测评室内设主考官、考官(6月24日7点40时临时抽签决定)。

七、测评评价机制

1.艺术科类考生测评总分为100分,将参照以下内容进行量化测评和打分。

①音乐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演唱歌曲(自选)、舞蹈表演(自编、自演、自带伴奏)、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带)、练耳试唱(听音乐试唱);体育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篮球(运球、行进间上篮、中距离投篮、战术配合)、体操(自由体操、武术套路(自选))、田径(100米跨栏、三级跳远、滑步推铅球);美术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素描、水彩、速写、书法(所需原料、工具自备)。

②考官可根据项目特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和综合评价。

2.文化科类考生测评总分为100分,将参照以下内容进行量化测评和打分。

①教育教学能力(80分):教学内容设计、教学过程安排、教法学法应用、教育教学效果;

②综合素质(20分):含教态仪表、语言表达、板书设计和现场答辩。

3.注意事项

①艺术科类考生考试用具除钢琴、体育器材考点提供外,其它用具自备。

②文化科类考生除粉笔、刷子考室提供外,其它所用教学资料、用具自备(进入考场时,提供一式五份无任何个人信息和特殊标记的讲课教案)。

③讲说课时必须用普通话。

4.成绩计算

考官根据测评人员的完成效果进行量化打分,5位考官的平均分就为测评成绩。

5.成绩公布上报

测评成绩现场公布,6月25日公布在泸西县教育局网站上和教育局宣传栏处,并向上级部门送交相关数据。

八、测评小组成员职责

(1)主考官职责

①负责测评考核过程中,对被测评人员进行有关交待和提问;

②负责对被测评人员的测评情况进行评分;

③负责宣读考生成绩。

(2)考官职责

负责对被测评人员的测评情况进行评分。

(3)监督人员职责

负责测评的全程监督。

(4)考场内工作人员职责

①负责收集考官测评分数;

②负责测评成绩的汇总统计等工作;

③负责对考生讲课时的时间计时。

(5)引导人员职责

①负责组织被测评人员进行测评顺序的抽签,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②负责引导被测评人员进入测评考场,测评完毕后引导离开封闭区;

③负责被测评人员候考点的封闭管理;

④负责传递测评室内人员和被测评人员的伙食饮品;

⑤负责陪同测评室内人员和被测评人员使用卫生间;

⑥负责被测评人员通信工具及其他物品的收缴并集中保管。

(6)保卫人员职责

①负责测评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②负责实施测评考点的封闭工作。

(7)工作人员职责

①负责封闭区所有工作人员通信工具的保管工作;

②负责后勤服务等其它工作。

九、专业素质考试纪律

(一)考官工作纪律

1、专业素质考试前10分钟,考官进入考场准备考试工作。

2、考官要正确掌握专业素质考试的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分。

3、考官在专业素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在考生考试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严禁与他人交谈或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4、考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专业素质考试情况,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考生顺序号(编号),在测评期间,不得单独活动和与外界联系,严禁串岗和相互传递考生的有关信息,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工作人员纪律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严禁串岗和相互传递考生的有关信息,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考生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考生管理,维持好考场秩序。

3、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肃静、保密。

4、计分人员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记录、计算考试成绩。

5、监督员要加强对考场考试的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6、通信保管组必须收缴进入封闭区内的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并妥善保管。

(三)考生纪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素质考试,考生逾时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素质考试。

2、考生在等候考试时,要自觉遵守候考室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大声喧哗。

3、自觉将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无关的随身携带物品交考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考试结束后取回。

4、考试时不得报自己姓名、父母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时考生不能携带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场(公布实施方案中要求携带的除外)。

6、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

(四)其它纪律要求

1.参加测评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测评的,不得聘为考官和工作人员。

2.考生进入测评候考室后不得善自离开候考室和大声喧哗,进入考场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3.整个测评工作将邀请纪委、人大、政协的领导及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监督。

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泸西县招聘教师专业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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