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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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岱山县委托浙江海洋大学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公告 |
咨询方式 |
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岱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4472063。 |
填报志愿 |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于6月26日-6月27日8:30—17:30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小学教育(师范)专业(专业代码89)填为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
参加面试 |
省教育考试院在填报考生中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岱山县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计划的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浙江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将相应名单发至岱山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协助浙江海洋大学适时组织进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签订协议 |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浙江海洋大学。 |
签订协议 |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乡镇,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
投档录取 |
浙江海洋大学将岱山县报送的已经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浙江海洋大学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浙江海洋大学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
就业与待遇 |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岱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任教。服务期不少于8年。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和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