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青海省2017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请报考人民法院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统一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53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民检察院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统一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B505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青海省 录用审核表》(一式两份)、户口本(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学历证明及相关证件(如司法考试A证或C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1日-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弄虚作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另外,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和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
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971-6165203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971-6310250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