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17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二、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9月16日 | 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客观题 |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客观题 | |
9月17日 |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客观题 |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三、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四、报考流程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17年6月22日9:00-7月12日17:00。本次收尾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完成报名。
1.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信息确认,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4)。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我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潮州市”报名点。
2.报名信息、档案号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结束后,再提出个人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合并考试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务必到市考试办申请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修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3.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于报名使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待该项考试预合格成绩公布后,再交由市考试办进行考生资格复核。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 2017年9月11日 9:00-9月1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市考试办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2.按照国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可提前交卷离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3.考生考试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他电子设备。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7年11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市考试办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考生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发布的通知要求,按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复核资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1)。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合格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成绩通知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复核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合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用书征订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查询考务文件。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1.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2.代办委托书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