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南岗社区全体成员(含股民、非股民、居民,以下合称“社区居民”)的代表机构,为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尽早实现南岗社区“旧村”改造建设愿望,我经联社拟计划委托服务公司为本项目改造建设的前期工作提供相关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项目名称:南岗社区“旧村”改造项目招聘服务公司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社区用地范围
四、服务内容:
1、开展本项目改造意愿和实施方式等改造建设事宜的社区居民表决工作。
2、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本项目及其用地现状的摸查测量工作并出具《摸查测量报告》。
3、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本项目的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包括编制本项目所在城市更新片区的《片区策划方案》及本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含本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按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要求完成《片区策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表决直至通过,取得有权限政府部门同意《片区策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等工作。
4、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协助编制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方案,协助公开选择合作企业。
6、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完成本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招标、项目用地融资地块出让。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前期工作。
五、相关费用:
1、服务公司垫付完成本项目改造意愿和实施方式等改造建设事宜的表决、摸查测量、编制、完成表决并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同意本项目《片区策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等前期工作所需的相关费用。我经联社于服务公司垫付前期费用同时协助服务公司协调相关收款人向服务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及票据,保证将该等前期费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前期工作。
2、我经联社与服务公司成立工作组共同确认前期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涉及的前期工作合同,并在前期费用支付的同时及时收集相关的合同、付款凭证、等额合法有效的票据等证明文件。服务公司应按季度汇总前期费用证明文件,书面说明前期费用的用途,并将上述书面说明及前期费用证明文件提供给我经联社审核盖章确认,以归纳计算服务公司所垫付的所有前期费用的总额。
3、如服务公司书面推荐的公司依法取得本项目合作企业资格及融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我经联社协助服务公司书面推荐的公司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将符合政府规定的前期费用计入本项目开发成本;如服务公司书面推荐的公司未能取得本项目合作企业资格及融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而由其他第三方取得的,甲方应尽量协调该第三方将服务公司已投入的前述前期费用全额返还给服务公司。
六、相关约定:
1、服务公司负责以我经联社名义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将本项目改造建设事宜报广州市及黄埔区城市更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我经联社所属街道办事处,取得上述单位同意本项目进行改造建设的相关证明文件;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将本项目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2、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五年内,南岗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否则,服务合同自行终止。
七、中标方式:
如有2间以上(含2间)服务公司报名,则通过召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代表会议,由股东代表投票并以票数多者中标。
八、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6日止。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82061092 手机:13763303911
联系人:区小姐 电话:82061092 手机:13826001298
十、报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路5号大院一楼(工贸公司办公室)
十一、携带资料:
有意报名的公司请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社会诚信服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予以核对,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并交予工作人员存档。
十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