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要求,经市委同意,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可靠、品行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名额为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650元/月(含社保、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等),每月另有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加班补贴300元。按市里相关政策进行适时工资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1999年7月1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热爱法律事业,愿意从事检察书记员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法律、公安、书记员专业或获得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者报名,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及色盲,无纹身,无涉毒,面部无明显疤痕,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6、双侧矫正视力均达5.0,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6月26日前在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www.jxfengcheng.jcy.gov.cn)和丰城检察公众微信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于2017年7月3日-5日在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520室报名(截止时间7月5日17:00),报名时并提供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体检前需提供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占总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7年7月12日参加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分性别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若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按照考试和面试总成绩分性别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政审。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乡(镇或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及政审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八)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面试及考察政审结果,按照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日公示。如公示过程中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第一次一年一签,第二次三年一签)。
四、其他事项
1、为充分体现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特邀请市委组织部、纪委、政法委、人社局等部门派员全程指导监督。
2、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www.jxfengcheng.jcy.gov.cn)和丰城检察公众微信号为本次招录官方发布媒体。本次招录程序中所有公告事项和另行通知事宜均将在上述两个官方媒体通知和发布。
3、本次招聘活动所有成绩折算均按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分。
4、咨询电话:0795- 7078869 孙科长
5、本公告由丰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