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招聘街道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 阅读:793 次 日期:2017-06-27 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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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街道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管协管员工作岗位4个。

二、报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3、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星期一)至7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琶洲街道办事处4楼民政科(海珠区新港东路86号),联系电话:8923739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填写《琶洲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本街道办事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三、岗位和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琶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23日

海珠区琶洲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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