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498 次 日期:2017-07-03 08: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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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4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7年7月13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13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大埔县高陂镇九龙学校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综合部,联系电话:0753-5833809。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专业知识)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面试(专业知识)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规定,省外来粤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我省确认后方可聘用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确认前被聘用人员按学历享受相应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2017年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梅州市)

附件3:《2017年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更多信息请查看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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