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经公开招考、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拟聘用夏烈生同志为辅助管理雇员,现对该同志进行公示。
夏烈生,男,1989年5月出生,广东省紫金人,深圳户籍,2011年6月毕业于深圳大学。2012年4月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罗湖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文锦中路1008号1903室,邮编:518007,联系电话:0755-25666404,传真:0755-2566640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我部将及时办理雇用手续并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