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实验中学2017年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昭通市教育信息网 阅读:3974 次 日期:2017-07-05 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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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实验中学2017年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昭市教〔2017〕77号)、《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昭市教通〔2017〕65号)和《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昭通市委确定的“教育兴昭”发展战略,坚持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规范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加强学校的办学管理,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昭阳区教育局的划片招生任务及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范围

根据《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11〕12号)昭通市实验中学小升初招生区域为:团结路(东至凤霞路,西至海楼路)以南、凤霞路(北至团结路,南至望海公园)以西、望海公园(东至凤霞路,西至海楼路)以北、海楼路(南至望海公园,北至团结路)以东的范围。

根据《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昭市教〔2017〕77号)文件要求,在完成昭阳区划定的昭通市实验中学招生区域内的2017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后,所空缺指标招收市直、区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在编在职在岗职工申请就读我校且符合条件的子女。

四、招生对象

1、符合招生区域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市直、区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在编在职在岗职工的子女,必须是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第一批次招生: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

2.报名要求:根据《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11〕12号)文件要求,符合昭通市实验中学招生区域内的2017年应届小学毕业生,请家长持以下证件到我校审验登记报名。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迁移时间2017年6月1日以前)。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填写完整、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小学生成长手册原件。

(二)第二批次招生:

根据《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昭市教〔2017〕77号)文件要求,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单位,指定单位联系人携带要求的相关证件到我校登记,不接受个人申报。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17日。

2.公示、审核信息时间:8月18日至8月19日由学校招生领导组审核登记学生信息,8月20日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学生信息并公示。

3.登记时所需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主所在页、父母所在页及申请就读学生所在页)。

(2)学生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小学生成长手册原件。

(4)学生就读申请表1份(附件1),申请入学家长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单位公函1份(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代表或相关领导签字后,方视为有效),请自行下载表格后填写。

(5)申请入学学生家长的单位录用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或人事部门鉴证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招生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符合片区条件的学生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市直、区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职工子女,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超过时间一律不接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招生原则和招生程序进行招生。

(三)我校不招收休学学生。

(四)请各单位认真宣传招生规定,要求职工按规定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职工子女入学资格,同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欢迎广大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违反相关规定的就读

学生家长、单位及招生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严肃查处。

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昭通市实验中学:0870-2245858;2245809。

昭通市教育局:0870-2223042;2228528;2223044。

附件:

1.昭通市实验中学2017年市直、区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在职在编在岗职工子女就读申请表

2.家长诚信承诺书

3.XXX单位关于申请在职在编在岗职工子女2017年秋季学期就读昭通市实验中学的函

附件1-2-3.doc

昭通市实验中学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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