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档案。
4、采血和肝胆胰脾双肾彩超检查,需空腹8—12小时,即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忌饮酒;体检当天早上不进餐,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吃早餐。
5、X光透视检查,请勿佩戴金属饰品或有金属拉链的衣物(怀孕女性禁做)。
6、女性检查时应避免穿着塑身衣、连裤袜等紧身衣物。
7、生理期女性,应在体检时告知体检医师。
8、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9、体检完毕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须进行复检的,区招聘主管部门会主动电话联系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