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招聘雇员职员公告
来源: 阅读:991 次 日期:2017-07-06 15: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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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一批急需的人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职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职员170名,全部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招考信息可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zhrss.gov.cn)、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www.gkdw.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www.gzkfq.gov.cn)等网站查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年龄及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考虑全日制硕士研究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岗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2.年龄条件见岗位条件,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余年龄条件按照此方法计算。

3.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岗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以高于最低学历条件报考的,报考使用学历也应当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以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报考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参照《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分类。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职业资格条件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工作经历必须为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有中断的,以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计算单位到月,不足月的不计算。所有职位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单位的工资发放记录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历史存档材料,各单位自行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不视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7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划聘用数为2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聘用数为3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笔试结束后5日内将入闱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zhrss.gov.cn)、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www.gkdw.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www.gzkfq.gov.cn)进行公告。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不予以调剂,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最低可按2:1的比例面试,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具体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为鼓励具有丰富经验人才前来我区工作,设置工作经历加分项。按每满1年工作经历折合成0.5分进行累加,最多可以加2.5分。

为吸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设置高学历人才加分项。考生符合岗位各项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加2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加4分。高学历人才加分以最高学历为准,不重复计算。

加分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把关。工作经历加分项和高学历人才加分项直接在考试总成绩里体现。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含工作经历加分项、高学历人才加分项)。

(五)体检和考察

入闱体检名单在相应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力资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雇员、职员待遇

薪酬待遇具体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和研究院设计院公司职员管理岗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研究院设计院公司职员专技岗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今后,我区雇员、职员年度薪酬将伴随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以及财政收入提高相应上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岗正式聘用的本科学历工作人员起薪标准9.1万元/年。按我区现行雇员、职员工资薪酬体系,在我区工作满5年后,雇员、职员管理岗年度薪酬可达12万元;在我区工作满10年后,雇员、职员管理岗年度薪酬可达15万元。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际薪酬上下浮动幅度可达2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专技岗正式聘用的本科学历工作人员起薪标准10.2万元/年。按我区现行雇员、职员工资薪酬体系,在我区工作满5年后,雇员、职员专技岗年度薪酬可以达到13万元;在我区工作满10年后,雇员、职员管理岗年度薪酬可达16万元。具全国职业资格的,人员起薪标准可达22万元/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际薪酬上下浮动幅度可达20%。

五、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0797-8371220,

0797-8372619;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考试招聘第一批雇员职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考试招聘第一批职员职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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