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抚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合同制综合管理执法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从指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c1以上汽车驾照;
4、退伍军人或公安警校、军校毕业生或从事过公安、法院辅警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5、抚州户籍,男性,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7月1日至198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窗口;联系电话:0794-7063253;联系人:章女士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伍军人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三、考试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内容包括:查询报考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有无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资格,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聘用综合执法人员试用期均为3个月。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70%,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参照管委会现有聘用综合执法人员标准执行。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94-7060110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