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结构,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 市委办公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职位是市委办公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科员岗7名,其中:市委办公厅网站管理办公室党务公开网站管理岗1名,市委机关总机室技术维护岗1名,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岗2名,市国家保密局保密专业技术岗1名,市专用通信局通信业务岗1名、设备维护管理岗1名。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聘用后只保留原级别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按科员执行。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含)以下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通信业务岗、设备维护管理岗可以是国有通信运营企业员工。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谦虚谨慎,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能力及表现: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现实表现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学历、专业及年龄、工作年限条件:详见《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2016年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发布招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考信息。
2017年7月4日—7月12日在赣州党务公开网(http://www.gzdw.gov.cn/)、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http://www.gzswb.gov.cn/)及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zhrss.gov.cn)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5楼4号会议室(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①《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登录发布本招考公告的网站下载);②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及×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承诺同意接收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适考选岗位的原单位人员);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⑥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编制证明。
(三)资格审查。
1.由市委办公厅组织人员统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
2.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7月19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市委办公厅行政处(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8楼182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其本人。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均进行笔试;考选比例低于3:1(不含)且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可以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闱面试。
(四)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党务公开网站管理岗考试范围为公文写作、信息采编、计算机应用、网络管理等相关应用知识;其他岗位考试范围为计算机、通信、网络、电子信息技术等相近应用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比例2:1确定参加面试入闱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闱);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考选比例3:1(不含)、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入闱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六)考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折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比例1:1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如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递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按考选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八)公示。正式确定聘用人选,并在拟聘用对象所在单位及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表现不佳、不适应应聘岗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考察、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用人员。如递补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递补试用人员。
四、本次公开考选工作在市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
市委办公厅行政处 0797-839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