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都昌县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和县政协办(下称四家办公室)拟选调通讯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县委办2名、县人大办1名、县政府办2名、县政协办1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三、选调范围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都昌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其中:乡镇工作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3年(即2014年6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无计划外生育。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
(3)尚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11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30日工作时间,在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报名为现场诚信报名,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并提交签署“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的《都昌县四家办公室选调通讯员报名表》(见附件)。
五、考试程序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拟入围人员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者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能力,时间为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成绩为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高学历者(第一学历)优先,末位成绩并列且学历(第一学历)相同者年龄小者优先)。在规定时间内,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情况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4、体检、考核
(1)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
(2)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按相关程序完成,主要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不符、弄虚作假等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 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聘用期间编制仍在原单位,三年聘用期满后,原单位在乡镇的,安排在县城同系统相应单位;原单位在县城的,原则上仍回原单位,由原单位优先安排岗位。
3、监督、咨询电话:
县委办:5223137
县人大办:5223241
县政府办:5223396
县政协办:5212335
县人社局:5223922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