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试行办法》(吉府发〔2006〕1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类“三定向”专科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三定向”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三定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发改、教体、人社、编办、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为2010、2011年与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签订了协议书且没有聘用和2012年与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签订了协议书的教育类“三定向”专科毕业生。
2.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行为。
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带好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
(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大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县发改委等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彩色免冠半身照片2张;
4.报名时间:7月28日。
三、录用名额
按参加考试人数的80%录用(四舍五入)。
四、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笔试。
2.考试分值:卷面总分为100分(另设附加题20分,其得分不计入总分,若最后一名拟录名额有若干名考生分数并列,则以附加题得分多者为拟录对象)。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2017年江西省中小学 考试大纲》中的《教育综合基础知识》部分。
4.考试时间:8月2日上午9:00—11:00
5.考试地点:永安中学。
五、公示笔试成绩和体检
1.8月3日下午公示笔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于8月5日上午7:00在县教体局集中后前往医院体检。
3.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增补体检对象。
六、录用办法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如最后一名拟录名额有若干名考生分数并列,则以附加题得分多者为拟录对象,若附加题得分再相同,则进行面试确定拟录对象。拟录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