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决定公开招聘6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和美术、音乐学科骨干教师(见附表1)。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表(见附表1)。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9:00至2017年7月13日17时。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邮箱:13770007560@163.com,联系人:许浩然,联系电话:0515—68821609,13770007560。
3.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电子版):①《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7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④音乐、美术学科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能够证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的证书扫描件。
4.资格审核: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人社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
采取现场考核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能力和素质。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候选人员进入体检。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时应聘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经济技术社会事业局组织考察,其中盐城市内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招聘的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相关手续。(2017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需承诺于2018年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消事业编制性质。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818(人社局),0515—68821609(社事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