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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95193 次 日期:2017-07-08 0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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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2017年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和艺术设计类专业[其中本科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专业为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我校认可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参加其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类)的成绩。对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湖北省考生我校认可其参加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的成绩;山东省、江苏省考生我校认可其2017年校考成绩;对其他省份考生,我校认可其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成绩。

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除生源所在省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艺术设计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省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湖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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