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财务助理1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类型及名称
岗位类型:管理岗位
岗位名称:财务助理
二、岗位职责
1.遵照国家、学校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本单位财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接受财务处的业务指导。
2.熟悉岗位授权边界,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办事,就财务管理相关事务做好与财务处的沟通,对超越权限事项及时如实逐级上报。
3.负责科研及专项经费的货物与服务采购工作中费用核对等有关事务,并及时与具体经办人沟通,指导其修改补充资料。
4.负责经营性资产各类财务及统计报表填报等工作。
5.负责房屋出租收入等审核工作,并及时与财务处进行核对。
6.按照本单位与财务处的要求,及时以报告、报表等多种形式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本单位财务信息。
7.向本单位教职工宣讲国家、学校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引导服务对象理解并主动遵守财经纪律,帮助本单位有效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8.依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财务处规定,做好经手票据、钥匙、印鉴和会计资料的接收、使用、传递、保管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9.配合财务处及有关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相关监察审计、财务检查的协调接待、材料提供等工作。
10.按时参加财政部、教育部、国管局、财务处组织的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11.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守财经纪律,履行财务信息保密义务。
12.处长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原则上应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
2.原则上应具有经管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尽职履职所需掌握的教育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国家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并能熟练运用、严格执行。
4.具有较强管理能力、服务意识与技能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5.具备一定的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可与外籍师生进行必要沟通。
6.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使用能力,熟练使用财务管理软件和通用办公软件。
四、岗位待遇
工资面谈。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及社会保险有关事宜,与北京交通大学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设置岗位。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13日17:00之前将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详细个人简历发至gyzcgl@bjtu.edu.cn,邮件标题必须注明:应聘-国资处财务助理。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解除所签订合同。
2.面试考察:资料审核后,通知初选合格者进行相关考核考察。
3.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1688160
徐老师
电话:5168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