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乐平市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要求,对选聘高素质人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16∶30。
三、资格审查地点: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沿江西路59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证、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表、一张一寸与网上报名表同底照片(用于制作面试准考证);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其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如请人代办,需提供本人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暂无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在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提供人才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证;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提供与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择业代理协议;仍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现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需出具由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7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要求提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明》(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咨询电话:
景德镇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8-8520118
1:2017年度乐平市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