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7〕1号)精神,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经网上报名并通过本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
2017年我市计划招聘“义教特岗”教师50名,“中职特岗”教师4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0名:生物2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3名、音乐3名;农村小学教师40名: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5名、信息技术10名、音乐5名、美术6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4名:酒店服务与管理1名、汽车运用与维修2名、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1名。
四、现场资格复查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现场复审时间:7月12—13日(2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复审地点: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复审对象:报考靖西市2017年“义教特岗”、 “中职特岗” 岗位,并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验证材料: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审验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等。需审验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原件当面退回,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交市招聘验审组。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应试人员与所报岗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按面试测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用(如果试讲成绩并列的考生以“教学实施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
(一)面试(试讲)对象
参加面试(试讲)应聘人员为报考靖西市2017年“义教特岗”、“中职特岗”教师岗位,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确认进入面试(试讲)考核的人员。
(二)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
1.面试(试讲)时间: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开考时间为当天上午8:10(第一个岗位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正式开始,一天内完成。
2.“义教特岗”面试(试讲)地点:靖西市靖西中学。
3.“中职特岗”面试(试讲)地点:靖西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面试(试讲)评委
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选派。每个考场交流外县(市、区)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以上。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试讲)方式和内容
1.面试(试讲)方式:本次面试开考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距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小组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按岗位先后顺序,分层次、分科目现场命题。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其中报名“中职特岗”的考生需进行相应专业实践操作,操作时间为30分钟,操作原理讲解10分钟。
2.试讲内容:初中各学科试讲教材为靖西市现行使用的八年级上册、下册;小学各学科试讲教材为靖西市现行使用的四年级上册、下册;报名“中职特岗”的由学校提供相应专业器具。
(五)评分标准及评定办法
1.评分标准:面试(试讲)成绩分值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
2.评定办法: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试讲)情况 ,在《靖西市2017年度招聘特岗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面试(试讲)的组织与实施
招聘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文件执行,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所有面试(试讲)原始资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存档备查。
(七)未按时参加面试(试讲)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录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八、集中培训
8月2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经费由自治区专项列支。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九、公布名单
8月25日前将我市拟招聘人员名单报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教育厅对各设岗县(市、区)上报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取名单。
十、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月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政策
(一)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进行管理,包括转岗合格后,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二)规范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核定特岗教师的工资标准,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保证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所有的津贴补贴。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靖西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 0776—6231510,地址:广西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邮编:533899,电子邮箱:jyrsg1510@163.com。
靖西市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