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录用后派遣至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红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聘用期间按照用人单位《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用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
1、大专以上学历,文秘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应变能力强,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勤奋好学,责任心强,有行政办公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二)导询窗口2名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真诚,上进心强,有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有房产、土地、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三)申请受理窗口工作人员5名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真诚,上进心强,有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有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四)收费窗口工作人员1名
1、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掌握会计相关知识,有2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的各项规定,熟悉计算机操作,工作严谨认真负责,上进心强,能主动学习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费相关规定。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限女性。
(五)发证窗口工作人员2名
1、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真诚,上进心强,有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有土地、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六)预审核实窗口2名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真诚,上进心强,有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具备土地管理、建筑、测绘、计算机专业的和有土地、房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七)档案管理4名(其中:查询窗口工作人员1名、档案室3名)
1、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操作,工作认真细心,待人热情真诚,刻苦好学,能尽快熟悉和掌握不动产资料查询及档案资料整理装订上架等相关工作,有档案管理、整理和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有关待遇
(一)基本工资:1900元/月;
(二)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含个人缴纳部分);
(三)执行国家休息休假规定。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正常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4室(李女士,电话:18608779377;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103室(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张女士,电话:18088917702)。
3、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及工作经历相关材料等原件、复印件至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者,交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5、报名所需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认真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试业务素质及岗位匹配程度、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照用人单位《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用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管理。
七、其他
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报名后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如因《报名表》信息有误或通信设备原因,视为本人放弃。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