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已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体检考察工作按照《2017年滨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考察人选共33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审计、地税系统的体检公告将分别在山东省审计厅网站、山东省地税局网站发布。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集合时间:2017年7月16日(周日)早6:00。
集合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南门。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每人400元(含餐费)。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工作自即日开始。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主动与招考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考察工作。
招考部门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