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杨奎、李应华二位同志拟聘用为乡镇在编事业干部公示如下:
杨 奎,男,土家族,28岁,2006年7月毕业于贵州警官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司法文秘专业。2008年12月任江口县双江镇凯市村村长助理至今,拟聘用到双江镇人民政府工作。
李应华,男,汉族,30岁,2007年7月毕业于铜仁学院专科,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2007年12月任江口县德旺乡德旺村副支书至今,拟聘用到德旺乡人民政府工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和中共铜仁地委 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铜党发[2009]21号)文件:“在艰苦边远乡(镇)、村(社区)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一村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可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09年起,按上级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对全县“到村任职”、“一村一大”等人员进行考核,杨奎、李应华二位同志获连续三年优秀。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拟聘用杨奎、李应华二位同志为乡镇在编事业干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2年6月26日—2012年7月2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对拟聘用人员是否按有关管理规定到村上班、有无脱岗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有无影响其聘用为乡镇在编事业干部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针对反映的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将进行认真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举报电话:0856—6620355
0856—6628367
中共江口县委组织部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