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福田区人民政府 阅读:1089 次 日期:2017-07-17 17: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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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福田区委政法委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1名(详见附件1《福田区委政法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七)有党政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

4、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于8月2日(周三)前将《报名表》和本人就学、工作期间在各类报纸、杂志、期刊、网站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章,或者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fw@szft.gov.cn。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周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015房;

联系人:胡女士,咨询电话:0755-83931207。

(二)所需材料

1、《福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或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

5、本人就学、工作期间在各类报纸、杂志、期刊、网站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文章,或者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组织笔试和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占40%,面试占60%,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公告结果

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公布招聘结果。

七、工资待遇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执行,年度总额10.5万以内。

福田区委政法委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1、福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福田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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