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永平县2017年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1737 次 日期:2017-07-20 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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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卫计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卫计系统人员调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调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人数

根据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本次开展选调工作共涉及3个单位,5个岗位5人,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岗位1人;县人民医院外科岗位1人、麻醉科岗位2人(临床、护理专业各1人);县中医医院中医岗位1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详见附件1《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县内和县外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卫计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县内在职在编的卫计系统内工作人员且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以上;

3.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与选调单位所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必须一致,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条件;

4.申请参加选调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每人每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县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医师、护士、检验士以上的职业资格的正式职工可参加岗位选调,其中麻醉科岗位的医生或护士需提供在县级以上医院从事麻醉岗位3年以上的证明。

6.报考县医院外科岗位,需具有一年以上到三级医院进修腹腔镜操作等先进普外科诊疗技术的经历。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当年被行政问责的;

3.当年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4.达不到本方案规定选调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选调人员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出永平县。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拟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公开选调紧缺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领导组批准后可放宽至1:1。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日。

报名地点:永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县外报考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印章)。

(3)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由永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不能考试的人员,本人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的原则是考生须符合改报岗位的选调条件。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永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笔试前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主要以检验学、临床医学(含麻醉学、护理学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等科目分别进行,笔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带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80%+经历业绩评价得分)。

(四)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总分为20分。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专业技术人员的录用和转正定级情况,量化评分按本人工作年限、家庭照顾、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计算总得分。

(五)拟调人选确定

按照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经历评价考核得分高的确定。

(六)体检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为拟选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选调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选调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选调资格。参加选调人员如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来往途中注意安全。

(二)报名后,为方便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考试、体检期间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三)本公告由永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永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杨振东0872-6520206

附件1: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永平县2017年公开选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永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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